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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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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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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言自然。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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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言政令少擾民是合乎自然的,所以再大的狂風也刮不過一個早上,再大的暴雨也下不了一整天。誰製造的狂風暴雨呢?是天地。興風起雨尚且不能持久,何況人呢?所以從事於道的,就同於道;從事於德的,就同於德;失道失德的,行為就是暴戾恣肆。凡是同於道的人,道也會樂於得到他;凡是同於德的人,德也樂於得到他;凡是同於失道失德的,就會得到失道失德的後果。統治者的誠信不足,人民自然不會相信他。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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驟雨不能久,飄風不能長,“希言”、“無為”乃自然之道。統治者治理百姓要合乎道,合乎德。反之就會使政令煩雜,導致威信喪失。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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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從“少説話合乎自然”這一論點出發,提出了一個重要思想,即一個人的內心修養、行為方式與他的外在境遇是相應的,他對自然之道領悟到什麼程度,自然之道就會給他什麼程度的回報。這是因為,只有道是唯一的自然者,整個世界都是道的自然。所以,合於道的人,就會得到道的回報;不合於道的人,則不會得到道的回報。

“希言自然。”“希言”即平常較少用的名言。再進一步説,便是不施加政令。什麼是“自然”呢?“自然”一詞,不是指自然科學的“自然”,而是哲學的名辭,可以解釋為“原來如此”。因此,“希言自然”的意思也不是“很少説到自然科學的理論”,它所説的是治理事物,制定法律法規,要順其自然。對於治國者而言,少發號施令是合乎自然之道的。在這一章裏,老子論述治國者少發號施令的重大意義,並通過自然界的變化來説明問題。

“故飄風不終朝,暴雨不終日。”“飄風”即颶風,又稱颱風。飄風雖然可怕,但它不會整日不停地吹。不管飄風強大到什麼程度,到了中午,都會減弱緩慢一點。所以説,任何飄風都不是終朝不變的。驟雨,指的是夏熱季節的大雷雨,大概一兩個小時就過去了。所以説,夏天的大雷雨,只會下一陣,不會下一整天的。在這裏,老子把自然現象的因果律,用比喻來反覆説明,告訴我們世間一切事物都處在無常變化之中,我們不能把握住它,也無須去把握它。只有一樣東西是超越現實的,那就是自然。

“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天地”指的是整個世界。“不能久”與前面的“不終朝”、“不終日”相聯繫,意指不能漫無邊際、持續不斷。在我們眼裏,天地是神秘莫測的,而且還藴含着巨大的力量。即便如此,天地也還要遵循自然的道德規律。天地的巨大都無力對抗自然,更何況在天地面前顯得更加渺小的人類呢?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不管是道家還是儒家,他們都認為,整個世界是有始有終的,既有開天闢地的時候,也有天翻地覆、終歸結束的時候。天地尚且不能長久,人生更不能希求長久的永存了。

“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意為契合一致,融為一體。這幾句話從字面上來看,好像是自説自話,實則不然,這裏老子闡明瞭人事物理的同類相從的道理。一個喜歡講道的人,自然喜歡與講道的人結合在一起,這就是“道者同於道”:換句話説,如果為了道德而努力修養自己,那麼,我們就會發現自己在道德上日日都有進步了。

“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得,獲得,接納,這裏可以理解為“同在”。不管是修道還是行道,人的思想意識必須要與大道相一致,你得到了應該得到的東西,也一定會失去應該失去的東西。合於道的成果要樂於得到,不合於道的成果要樂於拋棄。樂於得必樂於失,有失才能有得。得與失的關係是對立統一的關係。所以,人類一定要正視自己的力量,一定要使自己的實踐活動符合自然規律,不要做出過激行為,否則絕對不會取得預期的效果。求道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夠實現的,一切形式的激進行為都是背道而馳的。人們要想求證大道,不但要有誠心,還要有堅持不懈的恆心。行道亦是如此。自然現象容易發生改變,人的活動更容易發生改變。在這個世界上,任何現象都很難長時間持續不變,只有事物的本質才是永恆不變的。然而,人要想透過現象去抓住事物的本質,也絕非易事。如果一個人透過現象看到了事物的本質,那麼這個人就是得到了道。如果一個人觀察現象時不能抓住本質,但他的認識水平已接近於事物本質的道了,那麼這個人就是得到了德。如果一個人既無法看到道,又無法看到德,那麼這種情況就稱作“失”,而這個人就不得不與失處在同一個層次了。要想達到道或是德的境界,人們就得堅持不懈地去追求道。也就是説,求道是實現道和德的先決條件。如果人們不去追求道,不去追求事物的本質,那麼就只能一直處在事物本質以外的範疇“失”之中了。

因此,我們只有不違背自然規律,使自己的行為合乎道和德,才能從中獲得無限的益處;否則,我們不但得不到任何益處,而且還會為大道大德所拋棄。不遵循大道和大德,必然會遭受懲罰。人不同於動物,具有主觀能動性。當主觀能動性支配下的人的行為合乎自然規律時,人們就會從自然中得到益處;當主觀能動性支配下的人的行為不合乎自然規律時,人們就會遭受自然的懲罰。很多事例都證明了這一點,比如人們貪圖小惠小利,對森林亂砍濫伐,最後導致泥石流滑坡,輕則毀壞莊稼,重則造成人員的死傷。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這裏不再一一列舉。總之,違背大道大德就等於自我毀滅。

王弼《道德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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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之不聞名曰希。下章言,道之出言,淡兮其無味也,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然則無味不足聽之言,乃是自然之至言也。暴疾美興不長也。從事,謂舉動從事於道者也。道以無形無為成濟萬物,故從事於道者以無為為君,不言為教,綿綿若存,而物得其真。與道同體,故曰“同於道”。

聽而未聞叫希。下章説,道説出來,寡淡沒有味道,看着不起眼,聽起來平淡無奇。然而這些聽起來平淡無奇的話,乃是最自然、最真實的話了。驟然快速的勃興是不能長久的。從事,是行為行動依循於道的意思。道是以沒有形象的形象、沒有作為的作為來使萬物生成、發展的。所以行為依循於道的人以無所作為當做求道的主旨,以沒有言辭的教導來教導,這些影響看起來若有若無,事物卻獲得了根本性的指導。無為的人是與道具有相同品質的,所以説與道相同。

得,少也。少則得,故曰得也。行得則與得同體,故曰“同於得”也。失,累多也。累多則失,故曰“失”也。行失則與失同體,故曰“同於失”也。隨其所行,故同而應之。忠信不足於下,焉有不信焉。

得,是少作為的結果。少作為反而會有所得,所以用得來指代少作為。少作為和獲得利益具有相同的本質,所以説同於得。失,是因為積累得太多了。積累多了就會失去,所以説失。積累得太多和損失利益具有相同的本質,所以説同於失。隨着道與德的規律去做,所以相同而能彼此相應。品德信用不足以被地位低下的人效忠、信賴,於是就會出現被背叛、出賣的現象。

蘇轍《老子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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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於自然則簡而中,非其自然而強言之,則煩而難信矣。故曰“道之出口,淡乎其無味,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用之不可既”,此之所謂希言矣。陰陽不爭,風雨時至,不疾不徐,盡其勢之所至而後止。若夫陽亢於上,陰伏於下,否而不得泄,於是為飄風暴雨,若將不勝然,其勢不能以終日。

古之聖人言出於希,行出於夷,皆因其自然,故久而不窮。世或厭之,以為不若詭辨之悦耳,怪行之驚世,不知其不能久也。

自然而然地説出的言辭都是言簡意賅而精確的,不自然而勉強、費力地去表述,説出的話就拖沓而不容易讓人信服。所以説道的言論平淡而無味,看它不起眼,聽它平淡無奇,然而道的作用卻取之不竭。這就是在解釋應該少講話的原因。陰陽協調不相沖突,風雨按節氣到來,不大不小,不急不慢,把它的勢頭耗盡才停止。如果陽氣活躍在上面,陰氣沉潛在下面,兩者不相交合,閉塞不能宣泄,於是就形成大風暴雨,氣勢不足就不能持續一天。

古代的聖人謹慎而很少説話、很少行動,都是遵從自然而然的道,所以能夠存在長久而不滅亡。世人有的就厭煩了,認為不如詭辯那樣刺激聽覺,不如怪誕的行為驚世駭俗,而不知道這樣是不能長久的。

孔子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故曰仁者之過易辭。志於仁猶若此,而況於志於道者乎?夫苟從事於道矣,則其所為合於道者得道,合於德者得德,不幸而失,雖失於所為,然必有得於道德矣。不知道者,信道不篤,因其失而疑之,於是益以不信。夫惟知道,然後不以得失疑道也。

孔子説:“隻立志仁慈而無更高追求的人,是沒有罪惡的。”意思是説仁慈的人其過錯可以原諒。立志仁慈的人尚且如此,何況志在求道的人呢?按照道的規則辦事,他的行為與道吻合就在道的方面有所得,與德吻合就在德的方面有所得,如果不走運犯了錯誤,雖然沒有達到他設想的目標,然而在道德方面還是有所得的。不瞭解道的人,對道的信仰不夠堅定,一旦有了損失就會產生懷疑,於是懷疑就會逐步加深。只有瞭解了道,才能不因為得失對道產生懷疑。

【經典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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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和第十七章相互對應,都提出了“信不足焉,有不信焉”的結論。第七章是給出不同的統治者層次,來反對統治者使民畏之,而應實行無為之治,使民有“我自然”之感。而本章則通過飄風、驟雨的自然之道來喻人之道,告誠統治者少以強制性的法令橫加千涉,更不要施行暴政,而要行“清靜無為”之政,才符合於自然規律,才能使百姓安然暢適。老子指出,只要相信道,照着做,就必然會得到道。反之,就不可能得到道。

“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這個比喻極其生動。它告誡統治者要遵循道的原則,這才符合自然規律,實施暴政以維護統治是長久不了的,統治者如果恣肆橫行、一意妄為,那麼人民就會抗拒他。冗政的結果就是統治者誠信不足,老百姓就不會信任他。當初秦始皇橫掃六合,氣勢何其雄哉,然而秦朝施行暴政,嚴刑酷法,秦二世荒淫無道,大肆建造宮室、陵墓,最終導致了強大的帝國轟然崩塌;隋煬帝繼承開皇之治,國家盛極一時,但他到處遊玩,親信奸佞,擾亂民生,終於使暴亂四起,自己也身死異鄉。細細追究,古今中外,每個朝代,每個幹國的滅亡無不因為統治者不知治民之道,致使百姓對其背棄、不信任。

同時“希言自然”從字面上理解,用到修身上也頗有參考價值。古人所説的“多言多失”、“口為禍之門”、“結怨多在言語中”,等等,就都説明了“慎言”這個道理。老子在前面説:“多言數窮,不如守中。”《論語》中有君子“敏於事而慎於言”、“君子貴訥於言而敏於行”、“巧令色,鮮矣仁”,等等。雖然隨着社會的發展,人們提倡要善於表達,但這並不代表要噗喋不休。一個人應該知道什麼時候應該説話,什麼時候應該保持沉默,否則不僅會i上君子恥之,甚至還會給自已招來禍患。

【哲理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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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末年天下波瀾起伏,經過一番混亂國家分為兩部分。東面是以高歡為首的東魏,西面是以宇文泰為首的西魏,這時一個被後世稱為“關隴貴族”的軍事政治集團逐漸登上了歷史舞台。西魏、北周、隋、唐等朝代都是在其基礎之上建立的,這一集團可謂顯赫一時。其中,最初的代表就是西魏以(宇文泰)為首的八柱國,其中(候莫陳崇)正是其中一員。

(侯莫陳崇)出身軍人世家,其祖父、父親都是武川鎮軍人。他少年時就勇猛果敢,善於騎馬射箭,謹慎誠樸,不多説話。永安元年(528年),十五歲的(侯莫陳崇)跟隨賀拔嶽、爾朱榮討伐葛榮。永安二年(529年),隨元天穆平定青州流民起義首領邢杲,以戰功授任建威將軍。

他最令人稱道的是,在追擊起義軍領袖万俟醜奴中的表現,他僅率輕裝騎兵追擊數倍於己的敵軍,趁着敵人尚未布成陣勢,侯莫陳崇單騎衝入敵人陣中,在馬上將万俟醜奴活捉,乘機大呼,使敵人驚慌潰散,大獲全勝。永熙三年(534年),賀拔嶽被侯莫陳悦殺害,侯莫陳崇與諸將商議迎接宇文泰。在投奔宇文泰後,他歷任要職,北周建立後,封梁國公,加太保銜,歷任大宗伯、大司徒。侯莫陳崇功勞卓著,地位顯赫,又為人“謹愨少言”,可以説沒有什麼憂患的,但就是因為一向謹愨少言的他,多説了一句話,就導致了被迫自殺,並被加以惡諡的下場。

宇文泰死後,朝政大權都被其侄子宇文護掌控,宇文護廢黜了西魏恭帝改國號北周,為了控制朝政,他又連續殺死了北魏孝閔帝和明帝兩個皇帝,昔日的柱國趙貴、獨孤信都因為圖謀反抗他而身死。朝中老臣雖然大多對宇文護不滿,卻又無可奈何。

保定三年(563年),侯莫陳崇跟隨北周武帝宇文邕巡視原州,宇文邕夜裏返回京師,人們私下感到奇怪,議論紛紛。侯莫陳崇聽到了這件事,就滿不在乎地對他的親信常升説:“從前我聽占卜者説,晉公宇文護今年不吉利。皇上今天忽然連夜趕回京師,不外乎是晉公宇文護死了。”他本來只是對他的親信説了這話,沒想到一傳十,十傳百,很快京師的人都開始傳説宇文護死亡了。周武帝雖然也希望宇文護死掉,但此時卻還不是翻臉的時候。宇文護更是十分惱怒,認為朝中有人希望他死掉,並想在京師造謠生事。於是,武帝下令調查此謠言的來源。

很快,有人告發這件事的源頭就是侯莫陳崇。為了安撫宇文護,周武帝在人殿召集公卿,當場責各侯莫陳崇。侯莫陳崇此時也意識到自己不經意間禍從口出了,心中恐懼,請求治罪。但宇文護並不想饒過這位“希望白己死”的元老功臣,當夜派人率兵包圍侯莫陳崇的住宅,逼他自殺。侯莫陳崇不得已自殺身忙,朝廷依照常規禮儀為他舉行了葬禮,並上諡號為“躁”。

歷史上禍從口出的事數不勝數。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並不在意這些,常常因為得意,因為激憤,甚至因為玩笑而口不擇言,殊不知“説者無心,聞者有意”,有時一句玩笑之話常常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因此,在説話之前,不妨多聽聽老子的勸告“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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