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①。鎮之以無名之樸,夫將不欲。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
【註釋】
①樸:“道”的另一個稱呼。指道的一個方面。
【翻譯】#
“道”永遠是順其自然的,卻又好像沒有什麼事情不是它所作為的。侯王若能遵循道的原則,無為而治,天下萬物就會按自身規律正常發展。當它的自生自長產生貪慾時,我就用道的真樸去整治它。用道的真樸來征服它,就不會再起食慾之心了。沒有貪慾自然會清靜無為,天下萬物將自然而然走向穩定、安寧。
【導讀】#
統治者若能依照“道”的法則來為政,順其自然,不妄加干涉,百姓們將會自由自在、自育自化。事物自育自化之後將會產生慾望,通過“道”的真實、樸素,可以抵禦它們,從而使天下自然達到安寧。
【解析】#
這一章是老子《道經》的最後一章,《道經》共三十七章,主要講述了大道的概念、形狀、意義、價值和規律。本章與第三十五章的的內容基本相同,中心議題是“無為而無不為”,即老子的樸治主義思想,也是老子思想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的命題。老子認為最完美的治世之法是“無為”,即順着道的法則自然而為。能順道而行,就會自然走上正軌。
在本章中,老子再次強調,治國的根本在於無為,治民的根本在於使民無慾。當老百姓違反天道、犯上作亂時,統治者儘量不要施加刑罰,更不要利用武力進行征討,而應以淳樸和無慾去教化和感化他們。老子認為,治國者只有遵循大道,無為而治,百姓才會無拘無束,自由自在。在第二十五章中,老子曾提到過“道法自然”,意思是説自然是無為的,所以道也是無為的。什麼是無為?就是靜、樸、無慾。治國者如果能夠遵循道的法則去處理政事,就不會危害百姓,而百姓也不會滋生貪慾,這樣他們就會過上自然、平靜的生活了。
無為的思想在老子《道德經》中多次被闡述、解釋。本章第一句説“道常無為而無不為”。如何理解老子的道呢?道與宗教裏的神不同。宗教裏的神是具有人格的,它有意志,也有慾望;而道則不具有人格,但是它卻創造了萬物,主宰了萬物,並順應自然萬物的繁衍、發展、淘汰、新生,所以無為的確切含義應是不妄為、不強為。第二句老子引入人類社會,談道的法則在人類社會中的運用。由於自然界的“道常無為而無不為”,所以老子要求侯王能守道而行,即在朝政方面,也要按照“無為而無不為”的法則來治理國家,從而導引出“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的結論。這裏所説的“鎮”,是征服的意思,而不是用武力手段來鎮壓。
怎樣在人類社會中運用道的法則呢?老子説,治國者只要恪守道的原則,遵循“無為而無不為”的法則,就會達到“天下將自定”的理想社會。大道無為,始終按照自己的軌道運行,可使整個宇宙和諧有序;治國者無為,始終遵循自然法則和社會法則,可使國家大治,百姓安定;自我無為,始終遵守自然之道和人生法則,可使自己健康長壽。在這裏,宇宙、社會、人生是“實”、“有”,自然法則、社會法則、人生法則是“虛”、“無’’,實與虛、有與無是對立統一的關係。因此,欲治實、有,必先守虛、無。自然法則是永恆不變的,所以無為的目的在於尋求“樸”,也就是合乎自然法則的社會法則和人生法則,治國以法,治身以樸,這樣才能夠實現“無為而無不為”的境界。
王弼《道德經注》#
道常無為,順自然也。而無不為,萬物無不由為以治以成之也。化而欲作,作欲成也。吾將鎮之無名之樸,不為主也。
無所作為就是順從自然規律。沒有做不到的,萬物都由道的作用而形成。變化而要有所作為,有所作為還要有所成就。我將用無名的原木來鎮住它,而不以自己的力量,所以説不為主。
蘇轍《老子解》#
無所不為,而無為之之意耳。聖人以無為化物,化之始於無為而為,而漸至於作。譬如嬰兒之長,人偽日起,故三代之衰,人情之變日以益甚。方其欲作,而上之人與天下皆靡,故其變至有不可勝言者。
苟其方作而不為之動,終以無名之樸鎮之,庶幾可得而止也。聖人中無抱朴之念,外無抱朴之跡,故樸全而用大。苟欲樸之心尚存於胸中,則失之遠矣。
無所不為就是沒有作為的動機。聖人以無所作為來使萬物變化發展,變化開始於沒有作為,逐漸有了想法、動機,而後有了行動。就像嬰兒的成長,人的虛偽與日俱增,所以堯舜禹三代之後美好品德的衰微、人情的變化就越來越嚴重了。當要有所作為的時候,領袖階層和百姓都受到不良影響,所以這種變化有不可言説的一面。
如果這種趨勢剛開始而不被它影響,然後以原木簡單、樸素的品質來鎮住它,就差不多能夠終止這種勢頭了。聖人心中沒有抱持樸素、簡單的意念,在外也沒有抱持樸素、簡單的行動,所以對聖人而言,原木般的樸素、簡單的性質才能完全具備併發揮重大的作用。如果抱持樸素、簡單的心思還在,那還差的很遠呢。
【經典解讀】#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老子再一次指出道是世間萬物之根本,是無所不達的。侯王只要依道而治,即無為而治,天下萬物就能自我化育。所以那些繁冗的禮節,嚴苛的法令都是擾亂事物本原自然規律的,都是應該拋棄的。《莊子·天道》篇中有:“天道運而無所積,故萬物成;帝道運而無所積,故天下歸;聖道運而無所積,故海內服。”即説天、帝王、聖人都是按照道而運行、施政的,他們只需要遵從道,海內萬物自然就歸服了。即第三十五章所説的:“執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
“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鎮之以無名之樸,夫將不欲。”萬物自然化育就會產生私慾,老子認為通過讓人們依從道,讓他們瞭解道的樸素原始之性,就可以消除“私慾”,使人們不妄為。《莊子·天道》中記載着這樣一個典故。舜曾向堯問道:“你作為天子,如何對百姓用心呢?”堯説:“我從不侮慢庶民百姓,也不拋棄生活無計、走投無路的窮苦人民,為死者苦苦焦慮,很好地對待留下的幼子並悲憫那些婦人。這些就是我用心的方式。”舜説:“這樣做好當然是很好了,不過還説不上偉大。”堯説:“那麼該怎麼辦呢?”舜説:“應該像天道一樣自然運行、保持安寧,像日月照耀,四季運行,像晝夜交替,形成常規,像雲彩隨風飄動,雨點佈施萬物。”堯説:“(以前的為政)整日裏紛紛擾擾啊!你,跟自然相合;我,跟人事相合。”天和地,自古以來是最為偉大的,黃帝、堯、舜都共同讚美它。所以,古時候統治天下的人,做些什麼呢?效仿天地罷了。效仿天地的純真樸實之道,就不會被外界的音樂、美服、美食所迷惑,心中就不會狂亂,天下就可達到真正的平和。
本章內容是對前文的一個總結概括。首先老子強調“道”“無為而無不為”的特性。接着指出“無為之治”是治理天下的根本手段。然後闡述,通過“道”可以剋制萬物生長中產生的“欲”。最後,提出“不欲以靜,天下將自定”的結果。通過本章可以提煉出“道經”的精華:無為自化,無慾自定。
【哲理引申】#
西漢之初,漢文帝、漢景帝兩代採取無為之治的方針,取得了重大成就。在西漢末年也進行了一場重大的變革,這就是與文景二帝成功的無為而治形成明顯對比的王莽改制。王莽改制是新朝皇帝王莽為緩和西漢末年日益加劇的社會矛盾而採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的“託古改制”。其中包括土地改革、幣制改革、商業改革和官名縣名改革。
初始元年(8年)王莽接受孺子嬰(劉嬰)的禪讓後稱帝,改國號為“新”,改長安為常安,作為新朝都城。登上帝位後,王莽立刻對社會進行了全面而深刻的改革。
王莽仿照《周禮》的制度推行新政,屢次改變幣制、更改官制與官名、以王田製為名恢復“井田制”,把鹽、鐵、酒、幣制、山林川澤收歸國有、耕地重新分配,建立五均賒貸(貸款制度)、六籠政策,以公權力平衡物價,防止商人剝削,增加國庫收入。刑罰、禮儀、田宅車服等回覆到西周時代的周禮模式。
王莽的改制不但沒有緩解當時的階級矛盾,反而使其進一步激化。造成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地皇四年(23年)十月初一,響應更始政權的軍隊入長安城。初三天明,王莽逃往漸台,公卿大夫、宦官、隨從千餘人,義軍攻入,王莽的將士全部戰死,王莽的頭顱也被砍下,掛在南陽宛縣市上,改制隨着新朝的滅亡和王莽死去而宣佈結束。
除卻篡位的身份,王莽是個虔誠的孔孟學徒,他是當時有名的大儒、名士的典範。他進行的改革措施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從官制、法律、税收到音樂、曆法、度量衡無不囊括。而且,王莽的改革條款十分詳細,甚至可以用“優秀”來形容,後人甚至將其比喻成最早的“社會主義改革者”。王莽的改革初衷、改革目標都是正確的,都是為了解決嚴重的社會危機,他本人居於最高統治地位上,又有眾多宿儒智士相支持,可改革最終還是以失敗告終。其中有很多原因,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違背社會發展規律,對百姓干擾過多。王莽是個理想主義者,他期望所有的人都像他一樣“道德至盛”,他期望社會能按着理想化的路線發展,很顯然,這是不可能實現的,所以他失敗了,失敗得很慘。
古人有很多提倡這種順應事物規律、無為而治、無言而教的論述。柳宗元的《種樹郭橐駝傳》、《捕蛇者説》,龔自珍的《病梅館記》無不抨擊、揭露了過分干擾對事物本性的破壞。但到現在,這種違反規律的事也是層出不窮,他們無不是因為不能瞭解大道規律,肆意對事物發展進行曲解、干涉造成的。“人定勝天”、“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在一定程度上的確能激發個人的潛能,創造出意想不到的業績,但一旦“想”得過度,這就會成為一種病態的妄想,不僅會給社會帶來危害,也必將嚴重損害個人的發展。所以只有順勢而為,依道而行,才能實現個人與社會,自身與外部的統一,大可以正確治國,小可以無憂安身。